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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學習障礙Children With Learning Disabilities)又被譯為學習低能兒童、學習失調兒童、學習無能兒童、學習失能兒童等。稱謂最早由美國柯克(SKirk1963年首次提出。他最早提出並描述了這類兒童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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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是兒童學習障礙?
    美國學習障礙兒童全國聯合委員會於1981年由於獲取並運用聽、說、閱讀、書寫、推理或數學能力明顯困難而表現出種種異常的各種不同類型的人。這些異常是個體內在而本質的表現,它們可能是由於中樞神經機能不良所造成的。後來認為是心理或神經方面的一種異常情況,表現為某些特定行為與成就之間的差距,或已知的潛在能力與學習成就之間的懸殊出入(學習困難),且其低能已使該兒童無法適合大多數兒童的教材教法,而需要特殊的方式以獲得發展,這種低能並非以嚴重的智能不足、感官障礙、情緒問題,或欠缺學習機會為主要原因。


     近年來的終生學習研究表明導致兒童學習障礙的主要原因是兒童基本學習技能的失調,主要指聽、說、寫、讀、拼(音)、計算等技能。這些基本學習技能的發展,一方面與個體知覺的發展有直接的關係,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特殊教育的特殊訓練得到改善。
每個孩子都希望自己學習好,但不可能人人都有能力學習好,重要的是考查兒童的學習能力。那麼,學習障礙的兒童在行為上有哪些表現呢?

   1. 上課注意力不集中,好動,坐不住。

   2. 寫字經常丟一劃,多一撇,部首張冠李戴。

   3. 寫作業時間拖得太久。

   4. 經常忘記計算過程中的借位與錯位。

   5. 記憶某些事物的能力強,而讀、寫、算方面能力弱。

   6.​​不愛閱讀或閱讀能力差。

   7. 好動,但缺乏運動技巧。【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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